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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收入不合理 人为歧视因素占近四成


日期:2005-09-28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郑勇 刘晓翠


  本报讯  农民工待遇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在北京举行的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培训专题研讨会上,劳动问题专家指出:导致农民工工资低、收入不合理的诸多因素中,有近四成是由于人为歧视造成的。

  农民工收入少且不合理,当然和他们缺乏一定的劳动技能有关,但更不乏来自城市人的歧视。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提供的研究报告显示,除了技能培训、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影响外,外来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之间工资差异中,同种岗位就有39%的因素是人为歧视。也就是说:从事同样的工作,付出同样的劳动力,如果农民工比城市劳动者少拿1000元的话,其中有390元是因为受到歧视而造成的。当然,这其中还不包括欠薪问题。

  此前有一位政协委员统计过:一个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在25000元左右,但充其量才拿走8000元。“贡献大、收益小”的不合理现象表现明显。

  专家们表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已占第二产业岗位的57.6%,商业和餐饮业岗位的52.6%,加工制造业岗位的68.2%,建筑业岗位的79.8%。可以想像,离开了这些进城务工人员,我们的城市将会遇到怎样的窘境。

  蔡昉说,我国已经开始从劳动力“无限供给”转向“有限剩余”,“民工荒”现象的出现就是一个转折性标志。如果外出打工收益不能补偿外出机会成本上升的部分,那么,农村劳动力的意愿供给数量就会下降。

  因此,对农民工的歧视,后果是严重的。包括报酬歧视在内的就业歧视、身份性歧视、农民工子女求学受歧视等等,都将阻碍劳动力流动的步伐,并将对我们的城市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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