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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农民就业享受“市民待遇”


日期:2004-05-18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



    以往只有城市居民才有的《就业登记证》,现在江苏无锡市农民也同样可以领取了。从2004年5月8日开始,该市农村劳动力可凭《就业登记证》到各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择业或参加就业培训,凡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凭证申领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 
  无锡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前该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的劳动力,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目前无就业岗位的人员(除正在就读生)”。持证人员实现就业后,用人单位凭就业登记证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村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且生活困难的纯农户家庭劳动力、“4050”人员、失地农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弱势群体,由市、市(县)、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推荐就业,并在《就业登记证》上填写有关内容,作为优先推荐就业的依据。 
  据了解,从2004年起,无锡市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年底前,该市将形成由市到村(居委)四级就业管理服务网络,所有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将承担起公共职业介绍所的职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为当地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实行“一站式”服务,力争帮助4万名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培训5万名当地农村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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