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至3日,甘肃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座谈会在兰州召开。省农牧厅副厅长王亨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牧厅办公室、人事处、农经处、种植业处、渔业处、畜牧处,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负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领导和经管站长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即将印发全省各地贯彻实施之前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市(州)汇报交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座谈我省下一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就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议题开展讨论;征求各市(州)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意见。达到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的目的。
据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按照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省农牧厅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发30号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深入县乡调研,同时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反复征求意见,几经修改,形成了代拟稿。春节后,省政府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印发省发改委、编制、人事、财政、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省农牧厅对代拟稿又做了进一步的充实完善。
王亨通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在下一步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要高度关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彻底分离。二是在管理体制上实现由乡管为主向县管为主转变,合理设置农技推广机构。三是在用人机制上,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四是在考核机制方面,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确保基层农技人员下得去、稳得住、有奔头。五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六是落实工作经费,保证财政供给。同时,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来源:省农牧厅农经处 省农业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