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4-04-29 |
来源:农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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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在2002年初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试点后,建立健全了组织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出了《四川省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纳入育种、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的全过程;并制定了激励政策,要求省内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鼓励品种权的申请。2003年,四川省新品种权申请总量居全国首位。
四川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育种大省,农作物育种是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全省拥有各类省、市级育种单位30余家,种子企业175家,“川种”已成为全省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四川省2002年初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和由省内农业科教、种子、政策法规管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种子企业参加的四川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管理两年试点期中的各项工作。截至2003年底,四川省各市、州农业局、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省种子公司、各市(州)农科所及部分县农业局都已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所在单位的育种、品种开发应用等工作。到试点结束,四川省农科院及四川农大已制定出了管理办法,并已开始实施,雅安市农科所等市、州农科所制定的管理办法也已出台。有关部门组织了省内有科技和种子管理、种子企业、农业科研和教育院校人员共120人参加的“四川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此后,各市(州)农业局又分别组织了层层培训,将省级培训精神落实到了基层。
四川省还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品种权的申请,即把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拥有量以及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否健全作为衡量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科技综合能力的标准之一;把个人是否获得品种权作为职务评审、享受政府津贴、获得科技奖励的重要条件之一;调整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分配机制,奖励在育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主研人员;允许持有品种权的育种单位或个人,采取股份制形式参加种子经营,从中获得经济报酬。通过积极引导和服务,该省育种单位和种子生产企业申请品种权的积极性高涨,品种权申请量急增。试点两年,四川新品种权申请率迅速上升,无论是2003年一年的申请量,还是历年的申请总量,都居全国首位。2003年,全省共发生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侵权的5起案件,已处理3件,另2件正在处理之中。
记者 钟燕平
摘自:2004.4.28.5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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