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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为绿色食品把关


日期:2004-03-16 来源:农业部信息中心 作者:


    日前,记者从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了解到,今后凡是用于省内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和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投放的生产资料,必须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经严格审查合格后,颁发许可证书,方可在全省范围内营销。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于2月13日起开展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使用及企业生产资格进行审查。
    摘自:2004.2.18.1版《中国环境报》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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