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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本上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


日期:2003-08-2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近年来,在我国不断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种类繁多、疫情复杂,防疫任务重,直接影响到畜牧业生产、畜产品安全和人的健康,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广大农牧民损失惨重。
    动物疫病传播不容忽视
    据初步统计,自1980年以来,从国外传入或国内新发现的动物疫病达30多种;目前,猪、牛、羊、禽的死亡率分别达8%、1%、4%、18%,每年因发病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250亿元,约相当于畜牧业总产值的2.5%--3.1%,农民人均损失25--35元。由于发病造成的动物生产性能下降、畜产品品质下降、饲料消耗增加、人工浪费、防治费用增加、环境损害及相关产业的经济损失就更加巨大,估计约为发病死亡造成损失的3--5倍。
    目前,我国的畜产品质量监控能力低下,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更难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质量要求。包括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疫病问题;二是饲养、运输、贮藏、屠宰加工环节中的动物卫生条件;三是畜产品质量问题,包括兽药和有害物质残留。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也以疫病和残留超标为由,拒绝我国畜禽产品进口。多年来,我国每年畜禽产品出口量基本维持在不到总产量的1%,近期很难有大的增加。
    目前,我国的农户小规模饲养在畜牧业中仍占主导地位。农户散养比重大,畜禽流通量大,疫情复杂。千家万户式的散养,农牧民防疫意识差,给标准化管理,特别是兽医防检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笔者认为,饲养水平低,消费方式不合理,防疫工作难度大,是造成目前我国畜牧业现状的主要原因。
    此外,商品活畜禽大规模长途运输、消费活畜禽,给动物防疫工作也造成了巨大困难。从目前的动物疫病防治情况来看,很多疫情都是通过活动物流通而传播造成的。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的发展,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间交流活动频繁,国外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增大。我国周边很多国家还存在着疯牛病、牛瘟及其他亚型口蹄疫等边界疫病,随时可通过边贸、过境放牧、野生动物的流动等传入我国。
    呼唤科学有效的防疫制度
    要从根本上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必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防疫制度,这是世界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为此,笔者提出下列建议:
    一是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早掌握动物疫情是早期扑灭疫情,将疫病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的关键。要在健全和完善疫情监测网络和管理的基础上,落实必要的运转经费,使目前已经建成的疫情测报体系发挥作用,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及早报告疫情。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能通过疫情报告体系,使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农业部和国务院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迅速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二是加强饲养环节兽医卫生管理。重点是对饲养场(户)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确保饲养环境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规范饲养环节中兽药、疫苗、饲料的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行饲养场的良好饲养规范(GMP);逐步改变目前农村以散养为主的饲养模式,推广饲养小区、规模养殖等现代饲养方式,提高饲养和动物卫生水平,减少疫病的发生。
    三是实施强制佩戴免疫耳标制度,提高畜禽免疫率。我国动物疫病种类多,分布广,危害严重。当前最为有效的措施是给动物免疫接种。国家要尽快制定计划(强制)免疫的病种,实施强制性的免疫,免疫密度要达到国家要求。从近年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经验来看,只要搞好免疫接种工作,免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疫情就能得到有效控制。应全面推进免疫标识制度,对牲畜实施强制免疫时,应建立免疫档案,强制佩戴免疫耳标,以提高畜禽免疫率。
    四是加强检疫和监督,促进防疫工作。对于出栏的畜禽,无论用途、去向如何,都应派人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保证将可能患病的畜禽限制在饲养场和饲养户。对于屠宰的畜禽,应当派人到屠宰厂(场、点)实施现场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检出的病畜禽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是在实施耳标的基础上,建立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的追踪体系。在牛、猪、羊等动物全面佩带耳标的基础上,尽快实施一个动物一个永久性耳号的措施,在全国建立统一联网耳标管理信息系统,将每个动物的耳号与其品种、来源、生产性能、免疫状况、健康状况、畜主等信息一并管理起来。一旦发生疫情和畜产品质量等问题,即可追踪(追溯)其来源,分清责任,堵塞漏洞。
    六是建立市场准入机制,改变公众的消费活畜禽习惯。在我国存在的大规模商品畜禽流通和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活物自宰自食的生活习惯,给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建议在我国逐步取消商品畜禽流通,改变人们消费活畜禽的习惯。同时,对于发生国家强制性防治的动物疫病、新病或国外疫病传入的地区,必须禁止其相关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流动,以严防疫情的扩散。这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内部普遍采取的有效措施,也是扑灭疫情非采取不可的措施。
    七是实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建设无疫区是在一定区域内率先消灭一些重大疫病,促进畜产品出口的一个有效途径。我们应在总结无规定疫病区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无疫区的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动物疫病防治的区域化管理,保证畜禽产品只能从无疫区流向疫区,而疫区的畜禽及其产品在未进行无病风险评估前,不得进入无疫区。
    建立疫病防治应急反应体系
    制定各种类型疫情的应急预案,建立疫情的快速监测和诊断、疫情的快速报告、疫情的分析和预测预报、紧急疫情的发布、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快速反应等一整套应急反应机制,这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动物疫病防治能力的集中体现。只有建立紧急疫情反应机制和重大动物防治反应体系,才能在外来病、新发病及重大动物疫病暴发,对国家畜牧业构成威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有效扑灭疫情。各地在目前防疫、疫情测报、诊断实验室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构建应急反应的组织机构是必要的。各级政府收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快速诊断,并及时果断地下达封锁命令,严格控制疫情范围。在怀疑是重大疫病暴发而又无法立即做出诊断的紧急情况下,应先行采取临时性隔离封锁措施。对封锁区人员出入,应当严格审批、严格消毒。严禁一切交通工具和用具出封锁区,特别要杜绝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从封锁区输出。
    对于染疫畜禽、同群畜禽及其他可能被感染的动物,应当及时强制扑杀。要做到坚决、果断、彻底。对扑杀的畜禽及相关的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发生疫病的地区应全面消毒,确保消灭疫点。为了落实扑杀措施,世界各国都建立了扑杀赔偿机制,对强制性扑杀的动物,按市场价格给予补偿;疫情处理过程中的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紧急疫情追踪和监测等费用也由国家承担。
    防疫工作事关畜牧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事关动物性食品的安全,事关人类的健康,不是谁愿不愿意防疫的问题,而是必须强制性防疫的问题。因此,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历来都是一项公益事业。确保疫情监测、疫情控制、扑灭疫情等所需的资金预算和物资供应,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管,给养殖者和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是国家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
    摘自2003年8月20日《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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