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编辑部: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垃圾产生量逐年加大,乱倒乱放现象严重,出现了“垃圾围村”的局面。农村垃圾处理亟需规范。
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笔者建议:用严格的制度约束规范村民行为。
对违反制度的村民,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批评,让“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深入民心,切实改掉其乱扔乱倒不良习惯,共同打造生态家园。
用健全的户、村、镇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及时消化处理。对垃圾的处置,可实行“户集、村收、镇(村)处理”的垃圾处置模式。乡镇在合适位置设立无公害垃圾处理场。行政村可在远离镇村交通要道地点,设立临时垃圾收集站(包括垃圾箱、垃圾筒等),垃圾处置实行“定时、定点、集中”清理办法。同时,可根据《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管理办法》,逐步加大沼气净化池建设力度,建立环境卫生执法中队,着力推广自然生物生态养殖模式等,认真抓好卫生费用收缴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市财政可对贫困村建垃圾池、垃圾填埋坑,对农村发展沼气以及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等给予适当的补助。
用市场运作方式减轻政府管理压力。在现阶段,由于财政投入有限,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要求,实行环卫设施有偿服务,明确垃圾收费相关事宜,在使垃圾得到有效减量的同时,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收益”要求,吸引社会各种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与环境建设。
山东高密市井沟镇 刘思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