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考察报告(上))
三、产品供求分析
从对两国4个直辖市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和超市实地考察看,哈、吉两国随着经济的全面复苏,国民收入不断增长,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尽管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但市场上各种农副产品琳琅满目,市场交易活跃,价格比国内普遍明显偏高。
从果蔬品种看,受当地居民饮食习惯影响,两国市场上的品种相对我国略少,外观及品质相对较差。蔬菜主要以土豆、莲花白、胡萝卜、西红柿、黄瓜、洋葱为主,其它蔬菜品种都能见到,但市场份额少,交易量小。鲜果品种主要有苹果、柑桔、葡萄、香蕉、梨、石榴、菠萝等。干果有核桃、杏仁、杏脯、杏干、葡萄干、巴旦杏、开心果、花生等。
从产品来源看,除了土豆、莲花白、西红柿、黄瓜、洋葱等品种主要依靠本国生产供应市场外,其它夏季时令蔬菜以及反季节蔬菜则主要从我国和乌兹别克斯坦进口,本国生产量很小。两国生产的水果仅限于苹果、葡萄、石榴、西甜瓜、柿子等少数几个品种,现有的生产规模及产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还需大量进口弥补国内供应的不足。苹果、柑桔、梨、红提葡萄主要从我国进口,除少部分来自甘肃、陕西和湖南等地外,大部分为新疆水果。香蕉从厄瓜多尔、中国进口,向中亚国家出口水果的国家还有土耳其、巴基斯坦、伊朗等。干果大多产自本国及周边临近国家。肉、奶、禽、蛋等畜产品大多产自本国,进口量不是很大。从我们在农贸市场现场调查的情况看,由于我国加强对出口果品实行果园和包装厂全面注册登记制度,市场上交易的中国果品,在外包装箱上都有明显的标识,产品规格比较统一,据经销商反映,果品的品质也较已往有明显的提高。
从营销价格看,由于两国经济得到全面恢复,特别是哈国经济连续多年持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较高,农产品供求总的形势是,除了小麦、肉类、棉花等少数农产品能满足国内需求,价格随国际供求关系影响呈一定增势外,其它各类农产品及加工产品价格始终保持在高位。哈国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吉国。特别是哈国首都阿斯塔纳地处高纬度地区,气候冷凉,无霜期短,农产品主要依靠外调,品种多,品质好,但价格也相当高,详见下表:
哈国阿斯塔纳市果蔬及肉类价格一览表 人民币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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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产地 |
批发市场价格 |
超市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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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白 |
哈国 |
2.58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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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 |
哈国 |
1.6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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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萝卜 |
乌、吉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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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 |
哈国 |
2.7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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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 |
哈国 |
14.4 |
24 |
|
西红柿 |
哈国 |
11.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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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菜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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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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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 |
乌、吉 |
1.6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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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菜 |
乌、吉 |
4.8元∕150克 |
12(同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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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菜 |
乌、吉 |
15 |
24 |
|
芹菜 |
乌、吉 |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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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 |
中国 |
27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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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椒 |
乌兹别克斯坦 |
33 |
60 |
|
大蒜 |
中国山东 |
11.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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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富士苹果 |
中国新疆 |
12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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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元帅苹果 |
哈、乌、吉 |
9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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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提葡萄 |
乌兹别克斯坦 |
30 |
36 |
|
木纳格葡萄 |
中国 |
|
30 |
|
桔子 |
中国、伊朗 |
16.2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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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
中国、厄瓜多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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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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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瘦牛肉 |
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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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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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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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注:以上产品价格系按100坚戈兑换6元人民币计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哈国果蔬主要品种的批发价格普遍是新疆同期价格的2至5倍,甚至更高,肉类价格约在2倍左右。阿拉木图、比什凯克、奥什等城市因距我国和独联体的主要农业产区——费尔干纳盆地较近,城市周边也是农业种植、养殖区,农产品价格相对于阿斯塔纳等以北地区低一些。我们在考察时了解到,比什凯克市西红柿、黄瓜、土豆的批发价格分别相当于8元、12元、1.4元人民币(1公斤,下同),从我国进口的苹果批发价格在7元人民币左右,主要是元帅、红星等一些受当地百姓认可并能消费得起的传统品种。奥什市农贸市场牛、羊肉的价格分别相当于24元、28元人民币。我们考察正值入冬之初,是农产品供给比较丰富的时期,据从生活在当地的居民那里了解到,每到12月至来年6月,受当地反季节生产水平不高、贮藏保鲜技术落后等因素影响,果蔬和肉类价格在这一期间会处在更高位。
我们考察超市中看到,像果汁、果酱、饮料、奶及肉制品等大都产自本国及周边其他国家,我国生产的产品很难见到其身影,从中国进口的加工农产品多在一些小型超市、零售店能见到,这说明我国生产的食品加工制成品还未充分占领中亚市场,这方面的市场潜力还很大。
四、发展障碍分析
近年来,新疆对哈、吉等中亚国家以及俄罗斯的农产品出口贸易迅速发展,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和新疆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目前,各国都有加快发展农产品贸易的强烈愿望,也拥有促进经贸发展的基本条件。但是,当前存在的一些障碍性问题,制约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尚未建立有效的经济沟通机制
二十世纪90年代边境贸易兴起,但中国与哈、吉等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在近几年才得到较快发展,开始引起比较广泛的重视。受国际大环境影响,以及国际恐怖势力和国内“三股势力”在中亚国家的渗透盘踞,加上中亚部分国家内部矛盾比较突出,其政治局势存在不稳定因素。由于农产品贸易刚进入快速发展期,国家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经济沟通机制,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边境贸易情况的掌握不够全面,了解不够深入,对中亚诸国的贸易政策、海关与税收制度、境外投资政策等缺乏必要的分析,特别是缺少对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战略研究和统一规划。
目前,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出口还基本处于各自为政、地方政府和出口企业自我摸索阶段,由于没有农产品贸易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有关农产品贸易的信息严重不足,并且分散在不同机构,企业更是缺少获取准确信息的渠道。加之由于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融资比较困难,政府投入少,新疆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远远满足不了出口的需要。
(二)尚未签订经济贸易与投资协定
中哈、中吉等政府至今尚未签订《农业合作、贸易与投资框架协议》,也未建立涉及农业直接投资和农产品贸易的高层对话机制,仅个别地区签订了地区性合作协议,如塔城与哈萨克斯坦东哈州签订了地区级《农产品贸易协议》,农产品出口还没有形成规范有序稳定的贸易环境。尽管中哈两国于2004年签署了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和植物保护和检疫合作协定,但至今尚未商定检疫对象目录和制定具体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和实施细则,尚未形成共同认可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缺少实质性操作内容,一般也不进行例行检验检测,尽管目前暂没有出现大批量质量纠纷,但一旦对方对我方农产品质量提出质疑,将严重影响外向型农业发展,甚至遭致毁灭性打击。
如前所述,2007年哈方从我国云南省出口到哈国的一批花卉中检出检疫对象,因缺乏有效的政府间沟通机制和双方认定的实施细则,哈方单方面停止中国花卉进口,使新疆最大的花卉生产及出口企业——天牧公司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此外,哈、吉等国受经济发展水平、管理体制、政策制度和海关设施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出口的程序和收费不规范,通关时间长,随意性强,近年通关成本约增加40%—50%。
(三)尚未制定贸易正常化促进政策
同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新疆外向型农业基本上属于起步发展阶段,基础薄弱、规模较小,贸易渠道、贸易对象和贸易手段比较单一,产品结构、产品质量和贸易管理相对滞后。存在着保鲜加工发展滞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基地建设发展滞后,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安全生产发展滞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贸易关系发展滞后,检验检疫标准缺失;制定扶持政策滞后,发展环境不相适应等问题。据了解,自治区政府、科研和企业等有关部门,曾相继组织到中亚等国做过专题调研。但由于派出人员的局限性和调查目的的功利性,其调研成果或者过于宏观、流于形式,或者过于微观、难以定位,或者部门封锁、束之高阁,或者纸上谈兵、操作性差,至今拿不出针对性强、有科学依据、有指导意义的实施方案来,以至新疆至今尚未形成针对农产品贸易特点的专项出口促进政策,也缺乏必要的农产品出口信息、市场开拓、国际市场预警监测等服务,农业外向型经济难以跨出实质性步伐,尽管众多企业跃跃欲试,但又不知从何下手,只好等待观望、翘首以待。
目前,中亚国家已经从过去的“饥不择食”逐步变为“挑好的吃,选好的用”,越来越重视进口商品质量的安全性。在双方的经贸活动中,由于缺乏国际贸易双方共同认可的促进政策,贸易纠纷和摩擦开始多起来,对方采取退货和停止某种商品进口的现象时有发生。另据了解,哈、吉等国家开始对外国人从事经贸活动实行较为严格的配额法令限制,2006年以前哈方规定每个州外来劳动力不得超过30人,制约了我国劳务输出、境外农业基地和境外市场建立,不少商人因拿不到劳务许可开始陆续返回国内,一些未经许可想留下来发展的华人不是被所在国拘留遣返,就是行贿花高价办理劳务许可证。而哈方、吉方等由于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原因,工作效率极低,一个如我方人员建设仅需半年的项目,由哈方人员施工需要两年半到三年。 (未完待续)
新疆自治区政府赴中亚农产品市场考察团
考察团团长:
关锐捷 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研究员
考察团成员:
凯撒·阿不都拉 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助理巡视员
王平生 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处长
吴 卫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
孙娃妮 乌鲁木齐海关数据中心主任
胡红萍 新疆社科院中亚所副研究员
李 萍 新疆天牧集团公司董事长
阿依努尔·巴德力汗 翻 译
总报告执笔:
关锐捷 王平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