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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中西部农民也问津财产性收入 叩开东部农民财产性收入“三重门”
 
日期:2008-01-02 16:26 作者:周甲禄 皮曙初 李兴文 来源:半月谈
        

  对那些拥有可支配财产不多的中西部地区农民来说,增加财产性收入似乎还很遥远。甚至有专家认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多只是象征意义”,“谈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在有些超前”。中西部地区农民到底有没有财产性收入?有没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怎样“创造条件”,让更多中西部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半月谈记者结合实地采访,走访有关专家学者,尝试为这些疑问寻找答案。

  农民不能被排除在财产性收入的大门之外

  国家统计局对“财产性收入”的解释是,一般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就目前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农民数量很少。在湖北省县域经济最为发达的仙桃市,当地农调队组织的2007年前三个季度农民收入情况抽样调查显示,该市农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人均仅有2.35元,这在当地农民人均3427元的现金收入中所占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湖北省社科院院长赵凌云教授认为,农民难有财产性收入,不等于不需要增加财产性收入。恰恰相反,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窄,更需要“创造条件”开辟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课题。

  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农民收入打破了前几年增长缓慢的态势,进入新的较快增长期。农民增收渠道的不断拓宽,家庭经营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的增长成为亮点。农民收入增长趋势表明,创造条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不能坐等时机,不能等到农民有“足够的财产”后再去讨论这个话题。

  理财无门,农村落后金融服务网络待修补

  江西赣州农民谢明山在投资理财方面很有收获。2006年,怀着试一试的心态,谢明山花7万元买了一只开放式基金,结果赚了一把。周围村民见谢明山赚了钱,也纷纷缠着他同去购买基金。谢明山带着村民到县城认购时,当地一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却称,网点还未开展基金业务。谢明山感叹:“基金在城市里卖得那么火,而我们农村人却还不知到哪去申购,面向农民的理财服务太少了。”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4大国有银行在商业化过程中,纷纷弃乡返城,收缩撤并县以下机构网点。到2006年年底,全国每个乡镇的银行营业网点平均不到3个,其中有3302个乡镇连一个营业网点也没有。

  2007年12月13日,汇丰银行在湖北 随州的村镇银行开张;同年12月15日,由法国美信集团等4家外资金融机构共同组成的南充美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业。这两家机构分别是全国首家外资乡村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外资银行看好村镇市场,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随着中国城乡联系日益紧密及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迅速增长。

  看来,能否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键,在于有关方面能否扎实搞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与农民投资理财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令人欣慰的是,从2007年开始,国家在中西部地区试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相继出现在试点地区,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活力,也为农民重燃投资热情搭好了“戏台”。北京 农村商业银行在仙桃市设立的仙桃村镇银行,在半年多时间里已经吸收存款1000多万元,发放小额贷款700多万元。该村镇银行行长毛文利告诉半月谈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为农民办理投资理财业务,但他相信这应该是今后该行业务发展的一个方向。

  想办法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起来

  在我国,被视为财产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来可以成为农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由于种种制度性原因,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很难充分流转起来,土地的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出来,农民想要从土地上获取最大化收益的愿望还比较奢侈。

  一些专家表示,其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难,问题在于失去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权益往往会受到侵害。现阶段,代表农民承包地所有权的是“村集体”,这使得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容易受到少数“代理人”的不法侵犯,或是受到政府在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的不当侵占。集体所有权不明晰,也带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明确,许多农民甚至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的一项财产权利。

  湖北省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人士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从物权法的高度“做实”农村集体产权主体,这方面需要探索新的机制体制。2007年,国家在重庆 、成都两地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允许其在土地使用权等一些重大体制机制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到2007年10月为止,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达7.5万亩,其中包括备受外界关注的“土地入股”面积1.3万亩。

  “土地入股”是一项大胆的尝试,它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性更加明晰,并将其资本化,其收益形式也不再单纯表现为租金,而更多地表现为红利,从而确保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转让收益。除了“土地入股”,农民土地权益抵押的可获得性,也是土地承包权资本化最重要的内容。但是半月谈记者从一些村镇银行了解到,当前农民并不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从银行获取贷款。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指出,实现广大群众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最为重要的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社会财富创造者能够分享到更多“财富”。让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当务之急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群众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劳务经济、第三产业等的发展,带动群众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其次是要努力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通过发展打工经济、劳务经济,保障和提高农民工的收益,让更多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

  对于政府和相关部门而言,创造条件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家庭经营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管齐下,让农民积累起更多的财富,最终才会让广大农民有财可理,有条件、有能力实现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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