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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 只能加强
 
日期:2007-12-29 11:09 作者:车玉明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2008年即将到来的时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传来好消息:粮食总产量实现连续4年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连续4年增幅超过6%。农业农村形势保持良好态势,使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有了坚实保障。

  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党和政府长期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大力扶持密不可分。作为安天下、安民心的战略产业,我国农业的基础至今依然相当薄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业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只能加强。

  当前,我国农产品供给压力加大,结构性偏紧矛盾突出;农民增收渠道不多,增收后劲不足;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服务体系弱;务农劳动力整体素质下降;农业面临的国际风险加大,国家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投入依然不足。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道远。

  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必须强化农业基础,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认真解决事关农业基础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加大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时要严把开发建设中的土地“闸门”,确保18亿亩耕地面积,坚决打击一切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对农民的补贴力度,不断激发农业的增产潜力、农村的要素潜能、农民的创业热情。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必须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当前,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要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务之急是抓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根本之策是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下大决心、下真功夫把农业的基础夯实做强,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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