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即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定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显而易见,目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业已纳入中央政府执政视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既然把龙头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之一。那么,关键是怎么扶持?或者说,从哪些方面着手扶持才能更有效,才能把钱真正地用在刀刃上?
要想有效扶持龙头企业,首先要了解它们。也就是说,要知其短处所在,实施措施才能有的放矢。龙头企业现阶段存在哪些共性问题呢?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龙头企业凸显三大问题:一是总体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亟需增强。二是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有待改革与完善。三是利益合理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缓解,龙头企业自身功能的有效发挥,将会受到严重制约。
笔者以为,政府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重点培育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目前国内龙头企业现状来看,要想把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培育增强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防止农业龙头企业主营业务非农化。培育和增强龙头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重要的途径是,龙头企业要能有效的运用企业内部管理型战略和企业外部交易型战略。龙头企业经济实力强或弱、经济效益高或低、经营规模大或小,直接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巩固和发展,也直接影响它所带动的农户收入。入世后,我国农业更多的是面临发达国家大公司、大企业的冲击,风险很大。做强做大国内龙头企业,是参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二是加大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政府应在智力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争形成龙头企业专有资产。适当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建多元化的、稳定的农业科研投融资体系。财政扶持的重点应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原始创新投入,加大对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创新投入,加大对在引进的基础上,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入,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的培训、技术、信息服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其支持方式可尝试全额、贴息、补贴、资本金注入等。另外,还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如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可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等。
三是扶持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建立健全产业化组织体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与农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的龙头企业,应该成为政府今后扶持的重点。建立稳定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体系的核心。在产业化经营中,农民需要稳定的市场销路,龙头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应,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是企业和农户的内在要求,符合双方长远利益。龙头企业应运用多种方式让农民得到实惠,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在利益连接机制构建方面,政府应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设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来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为农户进行多样化或系列化服务。鼓励和提倡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行按股分红,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实施规模化经营。
总之,只要政府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政策和财政扶持力度,龙头企业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深加工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坐标,不断拓展产业链,以开放的态度发展现代农业,放眼全球,坚信龙头企业一定会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上绘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