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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起步较晚,建立规范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说是任重道远,我认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强化: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主体,尽快制定农产品交易法规。目前我国流通管理的资源和手段比较分散,应争取相关政府机构体制进一步整合、理顺,就农产品批发市场而言,应该有一个明确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当前还需要尽快出台批发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借鉴日本、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批发市场管理的经验,制定和颁布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批发市场法》、《食品流通法》等,从流通主体的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交易规范、交易标准等方面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发达国家间存在的差距,说到底都与农业标准化密切相关。没有农业标准化的规范,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没有保证,失去的将不仅是国际市场,还将危及我们的食物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要注重抓好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服务。我们要全面掌握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力争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等同或等效制修订,真正做到与国际标准同步和接轨。
培育成熟的中介组织进入市场,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要培育中介机构进入批发市场,如交易中介机构、储藏中介机构、运输中介机构,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服务。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形成具有高度权威性的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适应农产品大流通的格局。
注重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是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突出的薄弱环节,要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快速发展,加快培育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体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我国应加快发展和健全信用组织、机制和制度,培育信用文化,形成“诚信为本”的理念。
(作者系:全国城市农贸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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