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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对地下水的污染不容忽视,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措施。
陈章良委员认为,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农药和化肥,在农药污染方面,现在有些农户或农场还在使用违规农药;在化肥污染方面,农民总觉得化肥多用一点就可以增产增收,全国农业高产地区50%的农户都超量使用化肥,部分地区的菜农的化肥使用量严重超标,目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对地下水的污染也非常严重。他建议这次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时,明确规定使用违规农药的处罚条款,增加有关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超量使用的规定,由测土配方施肥小组根据土壤肥力和作物生产情况,指导农户使用化肥。
刘振伟委员也说,我国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均居世界前列,农田氮肥平均损失率在50%以上,大量氮磷等随农田退水进入河流、湖泊,造成河流氨氮超标,湖泊富养化严重;另外,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25亿吨,绝大多数未进行任何处理而随意堆置或直接排放,在治理水污染时也要考虑到农业面源污染,并采取综合性措施。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靠环保部门监督和控制不行,而应该由农业部统筹规划,这样才能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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