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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农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中央在若干涉农文件中多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少地方想以规模经营为着力点,忽视了前提是“有条件”的地方。本人认为最基本的条件有四点:一是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从事二三产业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大多数农户对经营土地的收益已不感兴趣,使土地自愿流转成为可能;二是取决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转移程度,高产、优质、无公害的生产基地形成,大面积机械化作业已经成为可能,通过精耕细作集约化经营亩平产值和收益大幅度提高,使土地有偿流转有一定的物质保证;三是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对较多,或农户经营的地块相对分散零碎不便于管理,使农村非劳力(老年人)和务工经商兼营劳力感到经营土地力不从心,使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的内在自发的要求;四是取决于地方政府政策取向,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明显松动,外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土地有偿流转能够使双方都觉得有利可图达到双赢。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较发达的地方推行才能获得成功,不具备条件的地方操之过急推行其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根本得不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奉劝一些地方长官要立足本地实际,找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从农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着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要脱离实际、异想天开。
近几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又实施各种直补,农民经营土地刚刚尝到甜头。特别是人均占有土地面积较少且产业结构调整到位的地方,亩平土地净收益几千元不等,栽桑养蚕、大棚蔬菜等高效农业亩平毛收入5000元左右,有的甚至更高。农民惜土如金,有的农民种田收入远远超过了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甚至有的外出务工人员现在还回乡务农呢。这些地方土地有偿流转每亩价格少于600-1000元农民是不愿意出手的,这么高的价码谁敢规模经营。农村劳动力转移还有很大的空间、多数农民还没有相对稳定的非农产业收入的地方,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现阶段让这些地方的农民自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这些地方的乡镇领导想以适度规模经营为抓手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脉搏把到大腿上去了。目前,可以断言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地方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条件都尚未成熟。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举,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自身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科技兴农、农业增产、增收仍是农民增收的巨大潜力。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各地政府要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切不可长官意志胡思乱想,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连片种植要慎之又慎,条件不成熟的地方不要盲目推行,可以进行个别村组先行试点,看看农民是否愿意,有无单位或个人愿意接手投资规模经营,这样可以避免大的失误。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切不可长官意志,不顾农民意愿、不顾条件强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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