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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资


日期:2006-07-05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目前,一场声势浩大的农资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正在四川省全面展开。

  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严重扰乱农资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根据有关部门抽查显示,我省主流化肥品种、重要大型支柱企业生产的化肥、种子等产品质量稳定,但一些小型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较多问题,一些地方的化肥市场制假售假问题十分突出,种子品种广告普遍存在虚假宣传、回避问题等不规范行为,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问题较多。

  农资市场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客观原因有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准入门槛偏低、资源短缺、管理体制不顺等,但主要原因是不法厂商利欲熏心、刻意制假售假,有关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方式和长效机制等。因此,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非常需要,非常迫切,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正义之举,是贯彻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举措。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不法行为,要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首要原则。维护农民利益是开展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这次行动。二要坚持严厉打击原则。一些不法分子气焰嚣张,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必须毫不手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三要坚持依法依纪办事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开展行动,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不违法不违纪;四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效果。对所有案件都要重事实、讲证据;五要坚持严格执行政策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处理问题做到宽严适度;六要坚持依靠群众原则。农资打假是为农民群众办的一件实事,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行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处理。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要以化肥、种子、农药生产和销售企业及网点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制售假劣种子、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和农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哄抬农资价格等不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通过集中整治,要使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要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得到增强,农民维权能力得到提高;要使农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健全,确保农民群众任何时候都能买到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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