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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河北省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日期:2006-03-30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史文通


  日前,省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安排部署2006年全省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李俊山。

  问:省委、省政府为什么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答: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是从2005年开始的。一年的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开展这项工作的决策是正确和必要的,它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河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去年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治理任务仍然很重。专项资金类别众多,每年安排使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仅靠一年的治理还不够,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揭示,查处的问题也没有完全纠正到位,现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

  问:这次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有哪些具体任务?

  答:今年治理任务有4项:一是继续开展全面清理和重点审计工作。对2005年各级安排、投入、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2003年至2005年安排、投入、实施的农业专项、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森林和草原防火、动物防疫、移民安置、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等8类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审计。二是认真梳理并整改问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四是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

  问:为什么把涉农资金项目作为治理的重点?

  答:把农业专项等8类涉农资金项目作为重点进行审计和治理,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和中央关于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的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对涉农资金项目的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问:采取什么方法和步骤推动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答:这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结合的原则,围绕密切关系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资金项目,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重点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沿资金流向检查工程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结算等各个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机制。整个工作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到2006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分梳理问题、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和重点审计、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问:怎样保证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答: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很重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协调配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问题不纠、敷衍塞责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坚决纠正;对压案不查、欺上瞒下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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