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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在农村村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一项社会制度。是我国农民行使其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有效载体。随着农村经济的好转,城乡差距开始有缩小趋势,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深,对村民自治的影响逐步加大。城市化进程对村民自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不同类型村庄在城市化的影响下所走的道路不同,呈现出不同的态势。
沿海地区乡村的快速城市化
沿海地区的城市化道路走的较早。迅速富裕起来的沿海乡村和城市的接触日益密切,受城市的影响越来越大,城市化速度日益加快,在村庄管理模式上开始和城市接轨,走城市管理的道路。
受城市化影响大的沿海村庄管理的特征是比较明显的。那就是村庄经济条件好,股份制开始实行,村民已经往居民转变;村领导集体对村民的调控能力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强;村庄的公共事务增多,村庄治理的权利扩大,村庄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详细而规范;村民对村庄管理的参与程度远远比内陆村庄高,村民在各个层面上参与村庄的管理(如集体分红、集体项目的论证、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共环境治理),村民利益来源于村集体企业的经济收益分配和整个村庄的公共福利;村庄的公益事业开展的好,社会福利程度高,村民的生、老、病、死、求学有一定的保障;村庄的户籍管理越来越严格,特别在村庄财富的分配上表现尤为突出,不要说外来人口,即使是因婚姻等原因将户口迁入的非原住村民,在享受村庄内部的公共福利上也有很多限制性条件。村庄在财富上的封闭性,使其不同意外来人口参与村委会选举,从而避免一旦外来人口当选后在财富分配上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
大中城市边缘乡村的逐步城市化
这类村庄都处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边缘。由于处于城市的边缘,受城市的辐射和影响,这些村庄主动或被动的进入城市化中,城市化程度较高,地理条件优越,发展机遇多,村庄较为富裕。大中城市边缘的村庄土地往往由于城市的扩张而被征占,耕地很少,有的甚至夹在城市的几个区之间。由于耕地的减少,农民大多利用打工维持生活。又由于紧靠城市,村办企业相对较多,城市的下岗职工也到村庄工作。村民往往早上乘车到市里去打工,晚上又纷纷乘车回到村庄中,市民则和村民方向相反,形成双向性的流动。
处于大中城市边缘的村庄城市化程度高,村庄较为富裕,村庄治理也有自己特点。首先表现为村庄的社区化管理。尽管村庄的城市化起步比沿海地区村庄晚,富裕程度不如沿海地区乡村,但是村庄的社区化管理程度却不比沿海地区低。由于处于城市边缘,夹杂在城区之中,因而受城市的影响大,在村庄管理上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城市管理的方法,实行社区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其次村民参政议政积极性较高,对自己村庄的认同感强。由于在城市周边,村民的眼界较为开阔,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高,因而无论是村庄的日常管理还是长远规划村民都积极参与,发表自己的见解,用政策法律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第三,村委会竞选激烈,“道德权威”让路,富人能人开始上道。多数村庄在选择自己的带头人时更看中他是否有能力、有经验、有热情为农村的发展出谋划策。应该指出的是,处于市郊的村庄较为富裕的一个原因为出租土地的收入和耕地被占的补偿款,能否有效长远的利用这些款项是村庄发展是否有后劲的保证。有些村民在土地征收后,靠征地款生存,盖房、婚丧嫁娶之后,所余无几。基本生活没有土地的保证,生活往往陷于贫困。这也是村庄治理要面对的问题。
内陆省份乡村的被动城市化
内陆乡村占中国乡村的绝大多数。中国的粮食生产主要依赖这些村庄。中国的农村人口的大部分也生活在此。尽管目前这些村庄还生活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但是现代化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他们,内陆省份的乡村也正在走向城市化的道路。
处于内陆省份的乡村被动的接受城市的影响,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穷村较多,因而在村庄治理上也有特点。首先是村庄公益事业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其次,采用各种办法缓解土地矛盾。人地矛盾的突出是这类村庄的特点。在村庄治理中要采取各种办法来缓解矛盾。
城市化与村民自治体制的完善与创新
人口流动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中国特有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导致农村人口流动的大规模和持续性。农村劳动力季节性流向城市,造成劳动力输出地的村民自治主体人户分离,村庄管理的日常参与率低下。给村级治理带来了诸多的难题。流动人口的生存与生活方式的边缘化,使得他们能够在城市与乡村管理体系之间找到真空地带,也使村庄对流动人口的规范管理显得鞭长莫及;对土地经营秩序的冲击。面对城市化对乡村的影响,村委会要根据流动人口的规律,合理有效的安排村庄的日常管理,加强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发挥在家和在外村民的各自优势,运用多种工作方法解决问题,推进村民自治。
农村经营方式变化对村民自治的影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受到冲击,农村经营方式正在改变。村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开始多样化。如发达地区农村的公司加农户形式,使农民的身份发生改变。特别是股份制的推行,使单纯种地的农民,变为公司的股东,农民对其合作经营的公司有了更多的依赖。出让土地经营权,经商或外出务工,村民与村集体利益的关联也在发生差异,村民对集体的依赖逐渐减少。村民自治要想能够应付乡村这种社会关系的变化,就必须理顺和规范农村生产关系,明晰产权,界定好村民之间以及村民和村集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城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变更对村民自治的影响。乡村城镇化、大规模撤乡并村、城乡一体化等,使得村民委员会的范围、工作权限在不断的调整。为此,应依据行政区域的变更和村民身份的政策性变化,相应的调整乡镇行政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权限、范围等,从而保证村民委员会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管理好自己的村庄,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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