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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6亿减负 一定要走出“黄宗羲定律”怪圈


日期:2004-09-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江永彬


  有媒体报道说,广东省推行农村税费制改革一年来,全省农民负担减少了46亿元。有专家认为,广东省以减少财政收入1%-2%的代价,解决占人口多数的农民负担问题,绝不会重蹈“黄宗羲定律”怪圈的覆辙。此言一出,确实大快人心。

  有人曾做过统计,夏商至民国期间,我国田赋制度大的演变有8次之多。但是每次改革,农民的负担就要加重一次。明末清初黄宗羲为此总结了税赋制度的三大弊端,大意是,不分土地好坏统一征税之害;粮食要售出以货币交税,受商人剥削之害;历代税赋改革一次比一次加重之害。这就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对于近几年来农民减负,一次却加重一次的现象,有学者提出了“黄宗羲定律”怪圈之说,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对此曾指出,共产党人一定要走出这个“怪圈”。

  笔者认为,从广东的实践来看,应该说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广东省与全国许多农业大省相比有其工业经济发达的优势。具体地说,其农村税收占其整个财政收入比例很小很小,而对于一些农业大省、尤其农业大县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就是新闻提到的关键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广东省财政收入只减少了1%-2%,而其他省、县财政收入就有可能减少10%-20%,甚至更高。这样一来,会不会“改痛”一些地方政府的神经?确实值得怀疑。

  有位地方官员就说,税费改革后,县乡财政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基础教育投入不足,乡村两级组织经费普遍存在入不敷出,这些问题很难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近来媒体披露某乡镇以修建公路、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为名,向农民“搭车”收费,用以发放编外人员工资、补助等。这种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仍然不在少数。

  因此,笔者认为,要想确保税费改革成功,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彻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关键问题在于,国家乡村治理制度和模式必须创新,下大决心解决目前的“机构精简难,班子消肿难,人员分流难”等突出问题。正如近日国务院一位专家指出,税费改革的同时,要积极地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等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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