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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3万农户又“入社” ──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日期:2004-09-21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


  本期话题: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主持人:宋继民(本报记者)

  特邀嘉宾:张广敬(中共蒙阴县委书记)

  背景

  果品大县蒙阴,着眼于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积极探索建立农业经济合作社的路子,形成了一批具有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的经济主体。这种组织形式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桥梁作用,被农民亲切称为“致富桥”。目前,全县已有370个村组建了1105个农业经济合作社,3.1万多户农民入社,分别占全县总村数的63%、总户数的22%。

  事件

  9月16日,记者在垛庄镇营里村200多平方米的大棚里看到,该村葡萄专业经济合作社社员,正在为末茬“营里红”葡萄装箱。43岁的刘长军既是“社长”,也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向记者介绍说:“全村160多户人家,有120多户种植葡萄,过去没成立合作社时,一家一户销售葡萄,费事多价格还低。成立合作社后,入社各户只需把葡萄分好级装好箱就不用再管了,由合作社直接销到上海、杭州,价格比原来高出许多,种植户还省事省力省心。”

  正是因为有了合作社这个“致富桥”,蒙阴县50万亩、年产5亿多公斤的果品销售畅通无阻。今年1至8月份,这个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412元,同比增长13.2%。

  点评

  宋继民(以下简称宋):蒙阴县的农业经济合作社优化了生产要素的组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衔接。它是如何组建的?

  张广敬(以下简称张):蒙阴县的农业经济合作社,是纯经济组织,服从村两委领导,但不隶属于村两委。它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的,农民是经营主体并拥有自主权。其组建办法是“政府引导、能人牵头、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有条件的农户或企业可以将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技术信息、资金和劳动力等折算成股金入股而成为社员,社员的投入作为参与管理和年终分红的重要依据,逐渐发展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独立经营实体。

  宋:既然群众认可这种形式,说明它有顽强的生命力。那么,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农民加入合作社,相互之间觉得有了依靠,也就更舍得投入。比如,野店镇北坪村的3个合作社,各投入20多万元,修起了3个蓄水都在20万立方米的大型塘坝,解决了多年没有解决的林果灌溉问题,而这些投资都是社里各户自愿集资的。投资这么大的工程,一家一户根本不可能修建得起。同时,合作社还自发流转土地4万多亩,发展连片经济林6万多亩,推进了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此外,合作社里的各项事务都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

  宋: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创造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同时不可否认,有些做法在短时期收效显著,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有的因为急功近利和缺乏有效组织,出现了虎头蛇尾的现象。蒙阴的农业经济合作社应如何正视这个问题,使其与时俱进?

  张:主要对策是,引导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合作制基本原则规范运作;引导各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搞好农产品的销售及加工,搞好农业开发和科技推广;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向农产品的加工、流通等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我们还大胆探索,发展社与社之间的横向联合、合作社与有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组建农业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目前,我县界牌镇就已建立起了联合社,所有合作社全部加入了联合社,镇上农、林、水等方面的人员也都是联合社成员。联合社为各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物资供应等方面的服务,到各合作社进行生产技术培训,为各合作社提供优良品种,帮助各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建起了能抗御市场风浪的“联合舰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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