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3-05-07 |
来源:农业部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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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增收困难对整个国家经济政治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以农业为重点,找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平衡发展的内在规律,创造性地实施农用土地规模化经营,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农业投入,大力发展有利于农民分流的特色工业和服务业,是解决农民增收困难和加快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出路。
农民增收问题既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农村工作的中心。近几年来,各地对农民增收采取了不少措施和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当前,农民增收形势依然严峻,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民增收困难已成为严峻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则不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也会影响到我们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农民增收困难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农业兴,社会兴,农村不稳,整个社会就不稳。尽管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但农业大国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农民增收困难已严重地制约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1.农民增收难,是短期内无法克服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和内需不足的新特点。尽管中央连续几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但内需不足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2002年1~5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2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2.1%。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也增加不少,但内需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农村是我国最大的消费市场,由于农民收入增加有限,农民消费乏力,农民所购买的消费品在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2000年,农民的总体购买率占全社会购买率的38%,比80年代中期的53%下降了15%(《南方周末》,2001年3月22日第13版)。这说明占全国总人口64%的农民的消费水平抵不上占总人口36%的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2000多元。这点收入维持温饱和简单再生产可以,尚要做其它投入和生产或购买贵一点的商品就很难。现在,彩电、冰箱降价不少,一般公务员家庭进行第二代、第三代彩电更替消费问题不大,但对绝大多数农户来说,这些商品仍然是他们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
2.农业落后,农民增收难,已严重地制约了二、三产业的健康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是靠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尽管当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健全的国民经济体系,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基础工业的总体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工业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明显提高,但典型的农业国地位并没有改变。没有相对发达的农业,就不可能产生发达的工业和第三产业。我国要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没有现代农业的支撑是无法实现的。目前,传统产业在我国经济中占到80%至90%的比重,传统产业仍是我国工业的主体。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传统产业无论是技术水平还是生产能力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我国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20世纪80年代国际水平的只有20%,总体工艺技术比发达国家落后约20年;全国汽车工业现有100多家企业,1999年产量仅达185万辆,只相当于国外一个中等汽车公司的产量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农业不发达,农民增收难使占我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不能形成强有力的消费群体,从而有效地刺激二、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
3.农民增收困难,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造成社会新的不稳定。当前,社会分配差距拉大的现象比较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的研究,199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86,1999年为0.397,接近0.4的国际警戒线。基尼系数如此之高,与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悬殊及农村贫困人口多是有直接关系的。如: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6280元,两者相差高达1.74倍。到2000年全国还有2000多万农业贫困人口,约占农村总人口的4%。产生城乡差距大的原因是农民增收困难,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由于农民增收乏力,城乡收入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农民增收困难必将给社会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这一点从玉溪市2001年的统计情况可见一斑。2001年玉溪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727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达2408元。这种差距和其它矛盾相交织导致的社会反映是:2001年玉溪市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728件,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5%。人员超百人的集体上访事件增多,越级上访现象突出。从群众来信来访的内容看:一是涉及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大幅度上升;二是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主要是农民负担、农民困难及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反映建议和揭发举报内容的增幅较快。由此可见,农民增收困难等社会问题已成为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农民增收困难的原因
1.农业的比较利益过低。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但农村人口又占全国总人口的64%。17%的GDP在64%的总人口中来分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从农民的收入构成来看,我国农户有62%是纯农户,农业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而非农收入不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据1998年的农民家庭住户统计调查资料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农业人口从集体企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仅为138元(《中国农业年鉴1999》)。从农民增收的潜力上来看,目前,我国农民赖于增收的小麦、大米、棉花等属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其国内市场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20%~70%,价格再继续上调的空间非常有限,这种状况也表明,当前我国的农业生产率是比较低的。与发达国家比,我国农民在人均产出方面的差距更大,我国农业人口8亿多,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4%,而美国农业人口有660万,仅占总人口的2.36%,日本的农业人口也只有600万,占总人口的4.5%。
2.人多地少和农民素质低的现象非常突出。目前,在全国13亿人口中,人均占有耕地约1.2亩。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有三分之一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有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的危险线(《群言》2002年第6期)。到2000年全国乡村人口中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比重还高达94%,其中小学以下的人口比重在61%。农民素质不高造成了我国1亿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分流到更高素质要求的其它从业活动中去。而农业人口不分流,要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是很难的。
3.农业投入减少,投资结构不合理。1979年,国家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的13.7%,到1989年下降为7.8%,下降了5.9个百分点。2001年,国家为了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仅国家投入的国债资金就高达5000多亿元。据有关部门统计,1元国债资金的投入可以带动2.62元社会资金的投入,但是这部分投入给农民带来的增收效果并不明显。云南省玉溪市在整个"九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总投资292.43亿元,年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到了当年现价国内生产总值的19.4%,拉动年均GDP增长1.5个百分点。由于投资重点向交通、城市化建设倾斜,农民从中获得的收入并不多。
4.二、三产业逆向发展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由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内在发展的规律被打破、农民增收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既限制了工业和服务业的长足进步和发展,又为农民增收设置了重重障碍。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过多依赖于对外贸易和有限的消费群体,不仅使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陷入恶性循环状态,也进一步限制了农民的增收。据国内贸易局以我国600多个商品的调查统计,1999年供过于求的商品已经达到72%,而供不应求的短缺商品基本没有。统计显示,1994年以前的10多年间,乡镇企业的年增长率曾高达20%~30%,而1995年以来,其年均增长率回落到10%左右(《中国国情国力》北京,2002年第1期)。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势头的明显减缓,势必直接减少农民经商务工的收入。
三、农民增收的途径和方式
1.实行农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农户单独经营,农民经营田地太少是造成农民增收困难的主要原因。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分得的土地既是口粮田,又是稳定田,在这种局面不发生较大改变的情况下,不宜过早实行农用土地规模经营。笔者不敢苟同这种观点。目前,农村不少地方正在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尽管作了很大努力,但从全国来讲,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根本原因还是农户的田地没有相对集中经营。现在,农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时机已经到来。当然,采取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在维持农户对田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一是村组集体给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收回,由村组集体经营;二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由企业与农户签合同,形成订单农业;三是农户之间的转包。本着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原则,应允许村组和农户在农用田地规模化经营上,大胆地闯,大胆地试。
2.改善投资结构,着力向农业倾斜。这几年,各级政府的投入不少,但对农业的投入并不多。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对农业不知道如何投入;有的是把投资重点转移到城市化建设、交通和房地产等领域,忽视了对农业的投入;绝少数地方和部门甚至把资金投到"政绩工程"方面去了。笔者认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农业放在治国安邦的高度来认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仅要增加农业投入的总量,而且要向农业基础设施、农用技术研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等方面倾斜。
3.发展特色工业和服务业,大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特色工业和服务业,在这里有特定的含义。它是特指有利于分流农民的工业和服务业。从国外看,两德统一后,原东德只有18万家小型企业,就业人数仅达28.2万。德国政府针对这种状况,实行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德国东部地区的中小企业已达50多万家,吸收就业人数350万,约占就业总量的47%(《管理世界》北京1999年第1期,第104页)。由此可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扩大就业门路的一条有效途径。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我国国有中小型企业仍有18.1万户,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户数的94.8%。其中亏损企业9.4万户,超过50%。从统计结果来看,我国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和乡镇企业并不少,问题是有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占的比重不算高。因此,实行积极的优惠政策来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有利于农民分流的多种经济成份的中小型企业发展,便成了广泛吸纳农村就业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除此之外,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重点发展中小城市,扶持小集镇建设,搞好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及服务业,广开就业门路,也是积极分流农民,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
4.打破农民身份限制,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对农民的限制比较多,改革开放后,农民受到的限制虽大大减少,但也并未从限制中彻底解放出来。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对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据有关资料介绍,从1950年到1996年,我国农民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的资本积累总额超过2万亿元,约占我国全社会资本存量的三分之二。现在是彻底改变这种现状的时候了。我们不能靠长期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和服务业,而要真正保障农民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民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法律法规上早有规定,但各地对农民进城务工还有诸多限制,特别是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时,对农民的限制更严格。今后,不论何种经济成分的企业招工,不论各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只要农民符合招考条件,都应一律放开,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也须进一步深化,只要农民进城达一年以上,又有正当职业的,就应给予落户。其子女入学也应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只有把诸多人为的限制取消,才能为农民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才能为分流农民大开方便之门。
摘自:2002年第6期 (22-24)《玉溪师范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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