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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传统农业和推进“非农化”

——谈解决贫困山区农民脱贫问题

日期:2003-03-25 来源:农业部信息中心 作者:卢延纯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对落后的贫困地区来讲,其出路在于既要大力提升传统农业,又要积极推进“非农化”的进程,同时国家对农村的公共政策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
    我国经济再上一个大台阶的希望之一,在于农村经济有实质性的发展,在于让8亿多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农民与市民享受的是不同的社会福利。可以说,农业对工业、农村对城市、农民对市民,过去和现在都有突出的贡献。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让城市、让工业来反哺农村和农民。换个角度,需求创造供给。我国农村的消费层次还较低,假如能有效地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潜在的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将创造出惊人的市场供给。按照边际效益理论,当城市投资的边际效益达到一定水平后,每增加一单位的投入,其效益开始降低;而农村还处在投资的起步阶段,每增加一单位的投资,其收益是加速递增的。所以,无论从政治还是从经济的角度,都应该加大对农村投入的力度。
    (二)切实提升传统农业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具体到一个地方,必须结合实际,慎重决策。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其优势,也有其劣势,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发挥比较优势,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对一些山区来说,其优势在于山、河、坡、草、药和果。而传统的粮食作物,不管是品种还是质量,都处于比较劣势的地位。因此,从获得比较利益的角度出发,必须树立大农业观,引导农民跳出“非粮不农”的误区,紧紧抓住生态环保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积极推进从以粮为主向以畜牧业为主的转变,用药材、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取代传统的粮食生产,从而实现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向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转变。
    首先,推广优质品种,实现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或提升,首先要加大科技投入,选择优良品种。你无我有,你有我精,这就是特色。大路货不行,跟风不行,没有特色也不行。当前,适应世贸组织的要求,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是优化农产品的品种品质、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现代农业是高科技含量的农业,是标准化农业,只有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产品才能竞争力。没有卖不出去的产品,只有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对落后的山区县说,要充分认识自己的优势,定位要准,起步要高,这样才能少走或不走弯路,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
    其次,切实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这是提升传统农业的重要环节。目前,山区农村农业结构调整的难点较多,但比较突出的难点之一仍是思想观念的制约。许多农民由于信息不灵,对外部市场的变化反应不敏锐,加上缺乏承受风险的能力,所以,结构调整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被动地位。同时,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式简单,使农民产生了逆反心理,也影响了结构调整的进展。因此,要切实推进山区农村的结构调整,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必须用经济手段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主要是通过种苗、税收、收费、补贴等手段,让农民能真正感受到现实收入或预期收入的增加,从而将结构调整变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二是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并大力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农村市场的主体是农民,政府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服务,比如,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使农民既可得到土地转让收益,又可从参加农业劳动中得到工资收入或股份收益。这样政府的任务就是对土地流转的条件、原则、形式等作出规定,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同时,要通过培育为农业服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引导农民适应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
    再次,培育龙头企业,实现市场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对山区县来说,目前农业生产及其产品仍没有实现与外界真正的接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业生产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制约了山区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对此,我们可通过发展大流通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一种方式是分散的小生产加大流通的方式,也就是农户加公司的方式。对分散的小生产活动,通过龙头企业(公司、中介、生产大户)的作用,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避免小生产的盲目性。另一种方式是大生产加大流通的方式,也就是公司加公司的方式。不仅销售环节实现公司化,对生产环节来说,通过土地经营权的相对集中,使生产过程同样公司化,这种方式可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农民的风险。
   (三)积极推进“非农化”进程
农村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在于农民太多,促进农村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减少农民的过程。因此,解决“三农”问题,除了提升传统农业外,还必须在农民的“非农化”方面下工夫。
    1.用城镇化实现部分农民的市民化。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政策,导致我国城镇化严重滞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不仅使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制约,农民收入增长不快,而且也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通过城镇化,一方面,可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农民,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刺激城镇消费,促进城镇繁荣。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对少数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区的人群进行移民。通过城镇化,缩小城乡差别。
    2.用工业化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部分农民的工人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农业支持工业的政策,因此城市工业发展较快。当乡镇企业高速发展时期,曾带动农村经济高速发展。发达地区基本上走过的就是这样一条道路。然而对于贫困山区来说,工业化基础较薄弱,对农业的过分依赖,导致财政困难,农民负担沉重。所以,必须加快工业化进程。当然,发展工业必须因地制宜,合理配置资源。首先,通过工业化,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对落后的山区农业县来讲,优先发展的工业应以农产品(包括畜牧产品)加工为主。双向互补,实现最大效益。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推动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其次,通过工业化实现部分农民的工人化。农业产业化本身可使一部分农民转变为工人;另外,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使土地经营权相对集中,在农村培育、扶持龙头大户,一部分农民就成为这些大户(或公司)雇用的农业工人,这些农民除可获得土地出租的租金外,还可获得劳务收入。这种由于土地流转而产生的“农业工厂”,使部分农民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相对而言,使分散的小生产方式成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用劳务输出的办法实现部分农民城市就业。农民进城务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一种方式,不仅可直接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支持农业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市场繁荣,而且对于降低城市的工资成本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直接拉动城市消费,促进城市市场繁荣。因此,对农村劳务输出,应提倡、支持、促进,而不是设置壁垒,进行限制。农民外出打工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方式。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实现土地经营权的相对集中,并为迁移少数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人群创造机会。在劳务输出过程中,要想获得理想的收益,必须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对劳务输出人员培训的力度,改体力型输出为素质型输出,使农民工出得去、站得住、发展快。
   (四)调整农村的公共政策选择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难点在农村,其重点是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必须对农村的某些公共政策进行调整。这些政策既有全国性的,也有地方性的;既有政府直接生产供给的公共决策,也有间接供给的公共决策。
    关于农业税问题。农业税通常是根据计税土地面积与常年产量按照比例税率折实征收。客观地讲,农业税在农民负担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关键是如何实现公平税负的问题。首先,农民种地如同工人就职于工厂,是一种职业,耕地纳税本无可厚非,但必须确立“级差地租”的概念。土地有肥有瘦,有远有近,同量面积的土地产生的效益相去甚远,是自然条件造成,而非农民的主观努力造成,因此,征收农业税的标准也应有大的差别。其次,应给予农民应有的国民待遇。农民的生产行为具有自主性,对特殊的农产品应享有休耕的权力,在农民遇到自然灾害没有收成的时候,不应再交纳农业税。另外,从全局上看,农业税在国家税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对贫困山区来讲,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角度出发,应取消农业税,所产生的财政缺口通过转移支付解决。
    关于转换农业产业保障方式问题。农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和约束。对山区农业来说,这个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需要对农业生产进行产业保障或产业保险。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实行最低粮食保护价的方式对农业进行保障,但在具体执行中并没有落实到位。因此,有必要转换一种思路,即从价格补贴转到公共产品补助上来,或者二者并重。
    一是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对农村的基础建设,由国家投资或给予资金补助,从而等于增加农民纯收入。这样做也符合中央“多给予,少索取”的政策。
    二是国家提供基础教育补助,即由国家承担基础教育的费用。对贫穷山区来讲,如果国家能够承担基础教育的费用,财政压力将大大减轻,农民负担也会减轻。其实,基础教育(指义务教育阶段)的目的是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是为了向所有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条件和基础,所以,它应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范畴,理应由国家进行投资。从贫困地区人才流失的角度,似乎也不应由地方承担基础教育的费用。
    三是医疗保障补助。农民收入低,又没有医疗保险,对农民的看病收费应比城市低,然而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农村市场的药品质次价高。所以,国家对农村医疗进行补助,实际上是增加了农民纯收入。当然这里要区别一般医疗和基本医疗保健,前者可由私人或者民间投资,后者是公共产品,应由国家投资。
    四是就业机会补助。要在农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如由国家投资在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可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也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方式。
   (作者是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
    摘自:2003年第3期(49-51)《宏观经济管理》(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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