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精神,结合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乡镇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乡镇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