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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出”类项目(中央对地方农业专款补助)的建议
 
日期:2002-11-27 10:18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工作程序:

    一、农业部有关司局根据财政部“农业支出”类中央对地方农业专款补助资金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汇总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申报的文件,以正式文件将专款补助建议报农业部财务司。

    二、农业部财务司审核同意后,向财政部行文提出专款补助建议。

    三、财政部审核农业部专款补助建议,将经费直接下达拨付地方财政部门,同时将下达经费的文件抄送农业部财务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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