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程序:
一、申请备案
农药进出口企业在申办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时,首先,应按照《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农药进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备案。
二、申请程序
(一)进出口企业应按填表说明填写需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
(二)申请办理进口农药登记证明,需提供进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进口合同复印件、 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出口农药登记证明,需提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农药生产企业委托书(自营出口除外)、 出口合同复印件、农药登记证复印件。
(四)进出口企业到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办理(或邮寄)。
三、审核
(一)农业部委托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办理审核。
(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收到全部申报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签发工作。
(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的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可在上述网址查询。
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2.《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
使用表格
1.《农药进出口企业备案申请表》
2.《进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
3.《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申请表》
有关说明
1.申请资料可从中国农药信息网进出口管理栏目下载(网址为:www.chinapesticide.gov.cn),也可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索取。
2.联系部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7房间
邮政编码:100026
电话:010-64194007 传真:010-64194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