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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定点生产企业认定
 
日期:2002-11-27 13:17 作者 来源:农业部
        
 工作程序:

一、申请

由生产企业向当地政府“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提出生产学生饮用奶申请。

二、初审

由当地政府(地市级)“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省级“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审核后,上报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和《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审查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农垦局)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调查和评估,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

四、认定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拟认定企业的名单,由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共同认定。

五、公告

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公告“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工作依据:

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垦发[2000]6号)

使用表格: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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