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7B120408200500357  发布单位: 农业部畜牧业司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对退牧还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 键 字:
 文    号: 农办牧[2005]13号  生成日期: 2005年01月01日
 发布日期: 2005年01月01日  生效日期: 2005年01月01日
 内容概述: 为加强退牧还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要求实施项目省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关于加强对退牧还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四川、甘肃、云南、宁夏、青海、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退牧还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确保工   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依法规范运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有效实施。

 

三、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培训,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四、各省区要将检查招标投标工作情况于20058月底前上报我部。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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