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江苏省武进智能兽药合成厂和浙江省台州市东港兽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环丙氨嗪及其制剂为三类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请各地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二年九月七日
| 索 引 号: | 07B130306200200038 | 发布单位: | 农业部兽医局 | |
| 信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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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
| 文 号: | 公告第232号 | 生成日期: | 2002年11月13日 | |
| 发布日期: | 2002年11月25日 | 生效日期: | 2002年11月25日 | |
| 内容概述: | 批准江苏省武进智能兽药合成厂和浙江省台州市东港兽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环丙氨嗪、环丙氨嗪预混剂(1%)及环丙氨嗪预混剂(10%)为三类新兽药 | |||
| 关于批准环丙氨嗪及制剂为新兽药的通知 |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江苏省武进智能兽药合成厂和浙江省台州市东港兽药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环丙氨嗪及其制剂为三类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请各地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