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今日三农
辽宁今年起实施生态补偿政策
 
日期:2008-03-25 09:48 作者:于险峰 张仁军 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讯  长期以来,辽宁东部山区因为生态保护的原因,经济发展受到限制,但却为沈阳、抚顺等特大城市的供水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东部山区将获得经济补偿了。从2008年开始,辽宁省政府决定对东部地区实施生态财政补偿政策。在辽宁省东部地区水源涵养林建设重点区域内,选择符合有林地面积100万亩以上、天然林面积50万亩以上和大型水库所在地三个条件之一的县作为生态补偿对象。按照上述条件衡量,岫岩县、新宾县、桓仁县等16个县区列入补偿范围。

  补偿突出重点区域,在东部地区水资源涵养基地范围内,以森林资源面积和保护大型水库水质为主要依据,合理划定重点区域,作为实施生态补偿的范围。根据与生态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选择客观公正、易于计算的森林资源指标,作为实施生态补偿的测算因素,同时根据省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生态补偿资金额度。省对东部地区的生态补偿以县为测算单位,并将生态补偿资金直补到县,增加其可支配财力,重点保证乡镇政权有效运转。

关闭本页
相关链接  
政策价格双重推动 山东农村经济...
重庆永川区出台政策为粮食生产...
永川区出台政策为粮食生产保驾...
温家宝:当前要着重抓好九件事 ...
俄罗斯政府将出口关税政策实施...
农民收入4年连增超6% 好政策惠...
强化农业根基 河南呼唤中原崛起
农民收入4年连增超6% 好政策惠...
冯乐平代表:现行惠农政策别把...
城乡一体,奔向全面小康
政协所收提案中有关三农方面最...
山东临沭县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
AWB:已经做好准备,迎接新出口...
城乡统筹发展还需迈大步——代...
今年农业有个好收成意义重大
今年农业有个好收成意义重大
会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