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25日电 从1月20日起,青海省交通厅按照交通部通知精神,省内外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在通行我省辖区范围内所有收费公路的“绿色通道”时,各收费站经查验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免收通行费,严格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滞留的规定。
免收通行费车辆必须满足4个条件:1.整车装载且合法运输新鲜蔬菜和瓜果、鲜活水产品、活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及马铃薯、油菜籽、蚕豆产品;2.鲜活农产品没有与其他货物混装,没有超限超载;3.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持有货源地农牧部门核发的“动、植物检疫证”“货物装载单”“绿色通行证”等有效证件;4.主动配合收费站人员查验货物。如果不按规定装载、鲜活农产品与其他货物混装、超限超载运输以及拒绝检查、强行冲卡的车辆,按规定收取通行费。
截至目前,青海共开通了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大通至西宁高速公路、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西宁至倒淌河一级公路、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等多条收费公路的省级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为了让这一政策真正帮助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交通部门已经根据农产品运量,在“绿色通道”收费专用道口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严格证件发放和监管,保证让更多鲜活农产品进得来,出得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