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企业座谈会上获悉,截止到2007年底,湖北省已有14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扶植范围,中央和省级财政参股资金额达21450万元。2007年,14家财政投资参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5.21亿元,提供税收1.74亿元,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1.73亿元,吸纳就业5.96万人。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是为更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将国家财政资金以参股方式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北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在增强企业经营实力、推动企业制度与管理创新、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宜城襄大农牧有限公司积极利用参股资金壮大规模,利用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增强“造血”功能,规范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2007年该公司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8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0%;利润总额166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9%;非生产性支出960万元,较上年下降17%。福娃集团福娃食品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参股的作用,积极建立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了“公司+基地+科技+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公司与监利县23个乡镇签订了80万亩“丰两优”、“两优培九”优质水稻订单合同,在毛市镇、新沟镇、汪桥镇建立了2万亩有机稻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
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罗辉认为,财政投资参股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引导资源配置相结合的有益探索。实行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发展职能,促进参股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就业增收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