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1月起,河北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600元提高到700元。全省170万年人均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可以享受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将由25元上升到32元。全省所需农村低保资金将达到6.5亿元,比2007年增加3.66亿元。
2007年,该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障人数大幅度增加,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有112.6万人,发放低保资金2.84亿元,月人均补差25元,与2006年相比,保障人数增加44万人,发放资金增加1.2亿元,全年月人均补助提高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