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来自重庆市建委的消息称,重庆市将通过4种途径扩大农民工住房供应。
根据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该市将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让进城农民工安居乐业。
鼓励用工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土地,修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集体宿舍。
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一代用工单位统筹规划,集中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集体宿舍和“探亲房”,面向园区内企业和务工农民出租。
鼓励社会单位和人员将闲置房屋改建为适合农民工租住的公寓,面向进城流动务工农民出租,减免租赁受益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
农民工家庭在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主解决住房问题的,免交相关契税。
《意见》同时要求,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安全标准和基本卫生条件的居住场所。不能提供居住场所的,要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提高其承租住房能力。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要适当配备必要的文化设施。
据悉,凡与农民工建立正式劳务关系且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均应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按时足额缴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