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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打击侵犯品种权行为


日期:2004-04-29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吉林省近年认真贯彻《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违法行为,促进了全省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该省农委近年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并下发了文件,通过自查自检、省内通检、个别抽检等方式,对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吉林省累计查处侵权案件100多起,涉及侵权单位137家(次),面积达19294亩,涉及侵权种子数量966万公斤;为品种权单位挽回经济损失529.65万元。
    据了解,自1999年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来,吉林省内申请品种权保护的总数达108个,授权65个,居全国第二位。目前,该省在全省范围内已初步建立了省、地、县三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监管体系。省农委成立的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并委托省种子总站行使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县农业行政部门也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并设有1名兼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吉林省还从三个层次加强了这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有关知识,营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社会氛围;二是举办各种普法培训班,培训人数200多人,增强了各级领导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三是开展执法培训,对具体负责执法的工作人员从法律原文的理解、引用条款的标准到取证的方法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行政执法证,努力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实习生  熊洁
    摘自:2004.4.28.5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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