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国内动态 > 正文 

丹阳专项清理征地农民补偿费


日期:2004-04-26 来源:江苏农业网 作者: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丹阳市近日开展征地补偿安置经费专项清理工作。对1999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类项目用地,将逐一过堂,查清用地的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实际已支付金额、尾欠金额等情况,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实际补偿标准低于法定补偿标准的,限期改正,并重新签订补偿协议;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重新签订协议。对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每宗地拖欠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限期在两周内一次性付清;拖欠金额在100万 200万元的,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拖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一时确难以付清的,经与被征地村组农民协商同意,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


站内检索
关键词

频  道


 

相关链接
上海市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管理实施办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