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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出台《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4-04-22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


  4月19日,庆元县纪委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县此项工作全面启动。

  实施意见指出,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促进农民增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集体土地资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对象是1999年以来在农村集体土地占用、使用、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行为和毁田卖砂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提出要求:一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1999年以前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本着新生历史,区别对待的原则,依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对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特别是2003年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该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的要依法作出处理;对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二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乡镇和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各地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由国土资源局对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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