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公布2003年第四季度兽药质量抽检结果及2004年抽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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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4-03-31 |
来源:农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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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芮城大禹动物药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等21家标称生产企业,因抽检不合格产品累计10批次以上,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4家在历次抽检中屡次被列为监控重点的企业将受到严厉处罚。这是农业部日前发布的2003年第4季度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公布的。农业部同时发布了2004年兽药质量抽检计划及重点监控品种。 2003年第四季度共抽检兽药产品6656批,合格产品4506批,总合格率为67.7%,其中抽检渔用药品258批,合格率为69.8%。农业部要求各地要立即组织对重点监控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其库存产品进行抽检,凡经核实存在质量问题、有违规生产行为的,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农科兽药厂、河南省的商丘市兴牧兽药厂、陕西省的咸阳圣奥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金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标称企业,在农业部历次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中屡次被列为监控重点。为此,农业部要求这些企业所在地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吊销不合格产品的批准文号,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004年,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日前已下达了2004年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近两年在兽药质量通报中列为重点监控企业、非兽药GMP企业、标签内容不规范及旧标签产品将被列为重点抽检对象;马杜霉素铵及预混剂等24种兽药被列为重点抽检监控品种。 2004年度,农业部将对7100批兽药进行质量监督抽检,抽检任务将由北京市兽药监察所等32家法定兽药检验单位承担。农业部要求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抽检计划的实施和督查工作,并在完成农业部计划的同时,结合本地兽药质量情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其抽检数量不得低于农业部计划。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和质量跟踪检查。本报记者 崔京华
重点监控兽药企业名单 重点监控企业 不合格批次 山西芮城大禹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11 山西芮城维尔富兽药有限公司 12 哈尔滨市宏达动物药品厂 16 哈尔滨市农科兽药厂 15 亳州市乾元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阜阳市动物药品厂 23 安徽富迪牧业有限公司 24 安徽万达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11 青岛市新兴兽药厂 19 潍坊六旺药业有限公司 11 河南省商丘市兴牧兽药厂 28 广西南宁市桂中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10 重庆市兽药一厂 15 重庆市速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0 成都渴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1 四川华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0 四川西部腾飞动物药品厂 16 华西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11 陕西华山兽药厂 10 咸阳金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11 陕西省咸阳圣奥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7 2004年度重点抽检兽药品种 1、马杜霉素铵及预混剂 2、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 3、硫酸安普霉素原料及制剂 4、地克珠利原料及制剂 5、甲砜霉素原料及制剂 6、注射用青霉素钾、钠 7、注射用硫酸链霉素 8、安痛定注射液 9、安乃近注射液 10、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11、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12、盐酸左旋咪唑片、注射液 13、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 14、恩诺沙星原料及制剂 15、诺氟沙星原料及制剂 16、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17、土霉素原料及制剂 18、环丙沙星原料及制剂 19、痢菌净注射液 20、盐酸吗琳呱制剂 21、中兽药制剂 22、渔药(品种不限,但必须具有法定兽药标准) 23、蜂药(品种不限,但必须具有法定兽药标准) 24、兽用生物制品(注: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确定抽检品种及承担抽检任务) 注:前5种兽药同时列为品种质量考核范围,应实行全检,各检测单位须于年底前将检测结果和结果分析、质量标准修订意见上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摘自:2004.3.31.6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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