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4-03-17 |
来源:农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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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试点省之一,山东省努力完成部《植物新品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合同》规定的内容指标,2003年全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数量达42件,远远超过部规定20件的申请数量;受理及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71起。全省通过品种权的转让经营、授权及通过维权执法,已获种子纯利润近1亿元。 山东种业已成为省里的优势产业。为推动省、市、县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健康开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省建立健全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工作体系。目前全省农业科研育种单位都制定了与植物品种权保护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植物品种权的归属,并连续举办了十多期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每个县已有2名以上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受到培训。为提高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申请数量,省有关部门要求在全省的科研计划指南中突出产权目标;省财政每年拨出3000万元用于良种产业化工程专项研究计划,明确品种权保护申请费用从研究经费中列支;鼓励全省各育种单位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激励育种者的积极性。登海公司规定,植物品种权的申请费、审查费、测试费和年费由公司全额承担;一项品种被授予品种权后公司给予课题组4000元奖励,通过审定的新品种奖励1万元;对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新品种,公司按1∶1匹配奖金。在农业部公布的首批授权品种中,该公司选育的品种占了1/6,位居全国种子企业申请数量的第一位。 为了切实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山东省各级植物新品种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各种侵权案件的举报,已依法办理了4起品种权侵权案件,切实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利益。仅登海公司销售申请品种权保护的种子年纯利润,就比品种保护前的最高年份增长748%。本报记者 钟燕平 摘自:2004.3.17.5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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