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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动物防疫法》应动“小手术”


日期:2004-03-1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沈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在我国不断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种类繁多、疫情复杂,防疫任务重,直接影响到畜牧业生产、畜产品安全和人的健康,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有必要尽快修改与完善《动物防疫法》。
    沈志强认为,面对动物防疫中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动物防疫法本身需要尽快完善,也由于我国对动物疫病的科技投入不足,进而使许多科学技术研究总是落后于其他国家。
    与此同时,我国的《动物防疫法》还存在许多需要加强的地方。沈志强说,比如动物防疫法对动物疫病由哪些机构人员认定没有法律规定;实施检疫时,没有法定的完善的检疫规程;在对检验结果的处理上,《动物防疫法》与《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不一致;对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没有处罚标准。
    因此,沈志强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组织修改与完善《动物防疫法》,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建议农业部制定《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由于我国已经对外公布重大动物疫情,并且将进一步扩大公布重大疫情的种类,因此建议由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
                          本报记者  张永江
    摘自:2004.3.13.2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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