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国内动态 > 正文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取得重要进展


日期:2004-03-04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农业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促进品种权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大了工作力度,广大农业科技人员保护品种权的意识和信心得到增强;去年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567件,比2002年增长了96%,创下了历年来申请的最高记录。
    新品种的选育对于发展种子产业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保护植物新品种选育者的合法权益是提高选育新品种积极性的关键。改革开放前的30年,全国仅选育5000多个植物新品种,而现在每年选育的新品种就有近千个。自1999年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来,植物新品种权总申请量已突破1000件大关,去年农业部受理品种权申请567件,授予品种权261件;远远超过了前三年167件的总和;品种权授权速度大大加快。
    农业部为植物新品种保护进行了试点工作,并已取得新进展。在黑龙江、山东、江苏、四川、云南、陕西6个试点省,现在都建立了新品种保护财政专项资金渠道;主要育种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建立了新品种保护规章;品种权申请数量大幅度上升;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种子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农业系统人员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维权以及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已逐步形成。对各省区域内侵犯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行为以及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各省进行了自查,农业部还派调查组赴有关省进行了抽查;强化了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为使更多的植物属种的新品种进入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范围,农业部去年发布了第五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新增保护植物属、种11个,使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种达到41个。
    为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需要,农业部加强了有关的培训。全国主要种子企业和育种单位代表去年参加了农业部在湖北宜昌召开的“品种权实施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中、高级法院领导和法官也应邀参加了会议。通过交流品种权实施中取得的经验、分析问题、研讨发展对策等,提高了与会人员维权的水平。为发展品种权中介服务组织,农业部还组织编写了《品种权代理考试大纲》,并在全国11个省举办了“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人资格考试”,52名考生获得代理人资格,使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人增加到157人,能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品种权代理服务的需要。
    本报记者  钟燕平
    摘自:2004.3.3.5版《农民日报》



站内检索
关键词

频  道


 

相关链接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取得重要进展
品种权之争----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话题
品种权之争----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四批)》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