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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农民就业实现“农转非”


日期:2004-02-19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日前,山东省招远市西店村的40多名村民,在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的帮助下,正式与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从此,他们将正式成为这里的合同职工。据招远市就业办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9000多农民实现了合同就业。
    招远虽为经济强市,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资源闲置日渐突出。仅去年一年全市富余劳力就多达8000多人。如何拓展就业市场,实现劳动力的有机消化?对此,招远市适时地提出了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就业的实施意见。确定三到五年,实现城市就业再就业6万人的奋斗目标。
    为实现为个目标,该市提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原则上取消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条件的区别,建立统一的就业制度;取消就业地域及专业工种的限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筹就业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取消“农民工”、“临时工”身份界限,打破公有制企业、民办非公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就业范围的界限,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逐步取消户籍管理对就业的限制,建立规范的劳动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管理,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招远市还在各镇(办、区)设立了专门的劳动就业工作站,负责统计分析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及就业安排空间,市就业办则根据基层分析,有的放矢地确立岗位开发、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仅一年的时间,该市便先后有3万多农民接受了不同工种的技术培训。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流动就达5万多人次,年人均创收3000多元。而富余劳力的有效流动也有力地推动了该市城市化进程,实现了农民向市民、市民向工人的快速转变。据统计,不到3年的时间,该市便先后有15000多农民走出大山成为城市工人和农民工人,全市的失业登记率始终控制在1.5%以内。
    李彦山  孙尚坤  于灿华
    摘自:2004.2.19.5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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