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农业信息网 > 国内动态 > 正文 

国家如何公布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日期:2004-02-0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董峻)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规定,对上报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经农业部指定的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析、鉴定和确认后,由农业部认定并及时公布。 
    高致病性禽流感属于一类传染病,为了防止疾病蔓延扩散,其病原分离必须在农业部指定的专业实验室、具备BSL-3条件的实验室中进行。在不具备严格防护条件的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增殖,容易引起散毒以及造成实验人员的感染。(完) 

站内检索
关键词

频  道


 

相关链接
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意进口我国部分禽类产品
回良玉:切实提高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科技水平
回良玉:切实提高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科技水平
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意进口我国部分禽类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停止出口禽类产品的具体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停止出口禽类产品的具体范围
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如何判定?如何处理?
新闻背景: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