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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蚕种》标准6月1日起实施
 
日期:2008-06-02 00:00 作者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全国首个《雄蚕种》(DB33/698-2008)标准,于近日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并发布,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省蚕种管理站、省农科院、省蚕种质检站、湖州市经济作物站等单位起草,分为《质量要求》(DB33/698.1-2008)与《质量检验检疫规程》(DB33/T698.2-2008)两个部分。在《质量要求》中,质量要求与包装标识为强制性标准。原种、一代杂交种质量要求分别为:

  

种类

良卵率(%)

实用孵化率(%)

雄蚕率(%)

纯度(%)

微粒子病蛾率(%)

盒装良卵量(粒)

平衡致死系原种

≥88

≥35

99

≤0.2

34000±500

雄蚕一代杂交种

≥97

≥49

≥98

≤0.5

62000±1000

  注:平衡致死系原种盒装良卵量系指雄蚕卵量。

  包装标识要求与常规品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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