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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全州72万农牧民今年人均享受340元补助
 
日期:2007-12-13 00:00 作者:周斌仁 来源:新疆农网
        

  2007年,自治州采取有力措施,通过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昌吉州五项重点产业补助,启动棉花、能繁母猪保险,使全州72万农牧民人均享受政策性补助340元,有效带动全州重点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2007年,我州努力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共落实国家粮食直补8000万元(全州入库小麦4亿公斤,每公斤补助0.2元),人均可享受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11元。二是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全州共落实农机具补贴资金970万元(州补贴100万元),人均可享受国家补贴13元。三是落实国家良种补贴,落实补贴资金200万元(20万亩,每亩补助10元),人均可享受国家补贴2.7元。四是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预计全年共落实5761万元(退耕还林累计360115亩,每亩补助160元),人均可享受国家补贴80元。五是落实国家生产资料补贴4705万元,人均可享受国家补贴65元。据统计,我州这五项国家政策性补助共达到19636万元,农牧民人均可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272元。

  同时,注重抓好自治州五项重点产业政策的落实。2007年我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等五个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十一五”时期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每年安排1400万元专项资金(设施农业300万元、林果业150万元、棉花100万元、优质肉羊150万元、节水农业700万元)促进这五个产业发展。

  落实好加快东三县发展有关政策,促进东三县农牧民增收步伐,缩小昌吉州东西部地区农牧民收入的差距。自治州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加快东三县逆温带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意见》、《昌吉州加快东三县农区畜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昌吉州加快东三县特色林果业发展实施意见》,每年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设施农业700万元、农区畜牧业200万元、特色林果业100万元)加快东三县三个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东三县农牧民快速增收。据介绍,全州用于发展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棉花产业、高效节水、肉羊产业等五个产业的补助为2400万元,农民人均可享受33元补助。

  农业保险有效增强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和风险能力。全州能繁母猪保险1560144元(参保能繁母猪32503口,每口补助48元),棉花保险3184万元(参保棉花面积199万亩,每亩补助16元)。今年棉花前期受低温、冻害、冰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致使全州50万亩棉花受灾,全州共兑付棉花保险费2548万元,能繁母猪兑付保险费3.8万元。两项保险赔付使人均享受保费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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