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认真贯彻中央、省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4月中旬已将2555万元粮食综合直补资金下达各县(市、区)财政部门。
今年太原市粮食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是全市种植粮食作物(不包括薯类)的农户。补贴范围是2008年全市种植的各类粮食作物,补贴标准小麦每亩35元,玉米和杂粮每亩20元。为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将通过金融机构"一卡(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严禁他人和集体代领。太原市要求各农业部门和县、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对农户种植的小麦及其他粮食作物的亩数进行核实,造册登记,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