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成果,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针对近年来黄浦江和内陆水域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有所抬头的形势,市渔政处决定从7月至12月在全市内陆水域开展以代号为“碧波”的专项整治行动。7月4日至5日,上海市渔政管理处组织全市渔政部门开展了“碧波Ⅰ号”查处电捕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行动前,事先经过了周密调查和分析研究,制定了详实的行动方案,确定了行动时间、范围和重点。市渔政处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及执法检查、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等三个工作小组,启动了通讯联络机制和保密机制。区(县)渔政站也相应制定了行动计划。
二是执法力量充实。市渔政处及10个区县渔政站共出动渔政执法船艇17艘(占全市内陆水域渔政执法船艇总数近二分之一)、渔政执法车28辆(占全市渔政执法车总数近三分之二)、渔政执法人员172名(占全市渔政执法人员总数近二分之一)。
三是执法覆盖面广。共检查以黄浦江市管水域(吴泾至米市渡)、淀山湖上海水域、嘉定和宝山两区管辖交界水域为重点的大小河道160条,检查时间从4日晚18时到5日凌晨6时,持续12小时不中断,其中对重点水域进行了反复巡查。
四是执法成效显著。行动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17起,其中电捕鱼案件10起,没收(暂扣)电捕鱼工具10台(套)。
五是社会各界支持。本次行动得到了水上公安、地方海事的积极配合,也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文广新闻传媒、解放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