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巩固海洋伏休成果,根据沪渔政[2008]25号及27号文件精神,金山区渔政站和上海市渔监局在本区开展“护渔2008”港口联合执法行动。 6月23日,在山阳渔业村村委,金山区渔政站组织本区海洋渔船老大召开了简短的伏休座谈会。之后,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就兵分5路,同时在金山嘴码头、龙泉港、柘林港、南厍村等渔船停泊地开展港口执法检查。出动渔政人员14人,共登临检查渔船29艘(其中本地27艘,浙江平湖籍渔船2艘),占本地应检渔船的88%。在各渔船驾驶台前窗玻璃的固定位置上张贴2008年金山港伏休渔船定位编号。同时,对渔船的“三证”、标识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地检查。针对个别渔船存在船名号标识不清现象,对其发出“港口检查整改通知书”。此外,未发现电脉冲等禁用捕捞渔具。由于宣传到位,准备充分和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渔民的“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观念和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使“护渔2008”港口执法行动得到迅速、有序开展。在伏休期间,将进一步加强渔船的动态监测,特别是外省市渔船的监控,确保伏休成果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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