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13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渔业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和4月14日召开的上海市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市水产办和上海渔港监督局共同组织,于4月16日—1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隐患、查漏洞、查死角、查整改”的渔业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
本次渔业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组织中国渔政31001、31002、31006、31502、31201、31003、31001、31702八艘渔业执法船,采取自查、抽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大检查。此次行动共登船检查97艘次,处罚违规渔船5艘次,警告27艘次。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船只对消防、安全、救生设备较为重视,船舶的“三证”以及职务船员证书、“四小证”、“上岗证”的持证情况比较好,大多数船东遵守渔船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但仍发现了一些渔船的值班制度遵守不够、消防和救生设备配备数量不足、救生筏安装不符合要求、渔船主机排气管包扎的绝热石棉局部损坏等安全隐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接受渔港监督部门复查认可后方可出航生产,整改率务必达到100%。同时,执法人员按照“贴近实际、扩大影响、走近渔民、消除隐患”的要求,针对近期渔船在长江口深水航道区域搁浅现象频繁以及非法载客屡禁不止的情况,向广大渔民分发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示意图、打击私渡特别告知书等安全宣传资料。此外,对船东临水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加强防火知识以及值班等重要性进行了重点宣传。船东们也纷纷表示尽快按要求完成整改,以整洁的船貌、齐全的设备、合格的船员开航生产。
本市渔业管理部门下一步将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落实《渔业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确保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应急能力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培训,切实做好对渔民的宣传工作,完善渔业安全风险机制,加快本市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