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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全力保障奥运期间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日期:2008-04-28 14:40 作者 来源:上海农业网
        

  4月24日,市农委举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启动仪式,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随着本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国内外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难度加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有难度。

  二、要认真组织,全面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的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抓紧完善动物卫生监督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三、要严格监管,全力保障奥运期间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按照“强化源头控管,抓好产销对接,加强区域互动,实行全程监管”的原则和要求,明确具体监管内容、措施和职责,分品种、分区域加以研究落实,强化养殖源头控管,制订专项监测方案,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督,开展奥运期间动物产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

  四、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按照 “保生物安全、创平安奥运”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确保在奥运会、残奥会召开期间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不被盗、被抢、丢失,确保不发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建立责任制,加强菌(毒)种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实验活动。定期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落实生物安全责任,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陈洪凡同志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保障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奥运期间本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继续加大强制免疫工作力度,力争今年本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疫情,不发生地产动物及动物产品中毒事件、“瘦肉精”及兽药残留超标等畜产品安全事故。

  会上,市农委畜牧办与各区县农委、有关兽医科研单位签订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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