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五一”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农委组织委属农资、蔬菜、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等执法部门,于4月23、24、28、29日组成二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区各镇蔬菜生产、畜禽养殖、水产品基地安全用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生产档案以及和农资经营商店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近50人次,检查21家农资经营单位、19家蔬菜基地、9家农贸蔬菜市场、2家食用菌生产基地、15家畜禽养殖场、8家水产养殖户及养殖公司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一、各政府和农技服务部门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
通过检查表明,各级政府和农技服务部门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并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各镇在3月份内以“镇与村、村与农户”的形式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约,形成较为完善的食用农产品监管网络,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节前各镇相继开展了自查工作。周浦镇08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以点带面,在外来蔬菜种植较为集中且面积较大村组,选择相对较好的农户做示范,来引领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而推进全镇的安全监管工作,目前推广此方法的蔬菜应用面积约有400多亩。
二、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得到有效的监管,并取得初步成效
在对各镇农资经营单位的检查中均未发现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不论是农资经营单位还是农资使用单位,在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上都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店容店貌整洁,店内货物堆放比较整齐有序。如宣桥、惠南、泥城等大多镇的农资商店还开设了“蔬菜用药”专柜,分别建立了蔬菜用杀菌剂和蔬菜用杀虫剂专柜,为广大菜农购买农药提供了安全保障,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种(养)植业农产品生产做到安全用药,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1、对各类蔬菜种植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检查,主要对其田间生产档案和存放农药的仓库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均未发现违禁农药的使用。如祝桥、周浦等镇对辖区内蔬菜专业户免费提供“蔬菜农药专用箱”,这种做即有利于农药的日常安全管理,也有利于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在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中发现,目前菜农对各类蔬菜的田间生长及用药情况都能做到有记载。
2、水产养殖主要对养殖过程中用药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其中对新场水产养殖公司的用药情况作了检查,从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的记载上均未发现有违规用药情况。
3、本次检查对芦潮港、泥城、宣桥、航头及周浦镇的几家畜禽、家禽养殖场及康桥镇的供港猪养殖场作了重点检查,对养殖档案、疫病免疫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防疫操作基本符合免疫程序;免疫密度达到相关要求,应防率达100%;防疫部门都建立了免疫档案,目前各镇动物疫病防控网络趋于完善,防疫队伍建设日益加强。
四、主要存在问题:
在种植业方面,目前各类蔬菜专业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田间生产档案记录工作都有了重视,但少数专业户对记载较马虎,没有详细的记录,希望各级部门重视并加强宣传,提高菜农的思想认识。在农资经营方面,目前各镇在蔬菜用药专柜的建立方面推进的力度不平衡。个别农资经营单位的购销台帐记载不全面,销售去向登记不详细、不清楚,较难起到追溯作用。水产养殖、生产日志记录同样存在一定问题,养殖记录不够详细。
南汇区农业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