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农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监管任务责任到人。成立4个局领导带队的监管督导组,每组负责联系3-4个农药生产企业和督导2个区县,各区县对辖区内的农药经营业户承包到有关领导和执法人员,确保不出现生产经营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现象。
二是大力宣传贯彻农药新规定,营造农药管理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把《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张贴到每一个村庄;把《农药科学选购与合理使用》发放到每一个村庄;把《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问答》发放到每一个农药生产企业;把《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张贴到每一个农药销售点。全市已发放《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948份,其他宣传材料26770份,培训执法人员134人次,培训经营户708人次。
三是加强农药市场检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检查农药包装和标签标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农药及5种禁用农药的行为。目前,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1038人次,立案39起,结案23起,没收农药1137公斤。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活动,全市已抽查农药市场农药产品19个,质量合格率75%;抽查市场农药标签333个,合格率74.2%。抽查农药生产企业标签55个,合格率78%。 (淄博市农业局) |